“‘美丽厦门共同缔造’试点工作体现政府很强的执行力”、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’的要求,率先走出一条地方治理体系的道路”……昨日,一场别开生面的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”试点工作专家研讨会在海沧召开。
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、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,北京大学、国家行政学院、华中师范大学高等研究院、北京林业大学、四川大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厦门大学、中山大学等的20多位专家参加了研讨会。
2013年7月,厦门市委、市政府提出《美丽厦门战略规划》,明确了新时期我市“两个百年”愿景和“五个城市”发展目标,实现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实施路径是共同缔造,即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。市委、市政府确定了思明区和海沧区2个试点区。
共同缔造
社会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创新理念
在实地考察和听取2个试点区的工作汇报后,研讨会上,中央编译局副局长、教授俞可平率先发言。他说,五六年没到厦门,厦门城市变化很大。厦门市领导和居民生态意识更强了,理念更新了,体制更加完善,环境也更优美了。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”中“共同缔造”体现了厦门市委、市政府对社会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创新理念,同时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做了重要探索。最关键的是,试点工作实施四个月来,取得了显著的成就,体现了政府很强的执行力,体现了真正走党的群众路线,共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群众,体现了中国特色的民主协商,让老百姓共同参与,真正形成一个机制,达到“共治、共享”,这四个字非常关键。俞可平提出,希望今后厦门在工作中不断吸收好的经验,要有更高的目标,努力把服务做精细化;提出的制度要更合理、更完善;作为一项制度,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”工作要具有可持续性;经营理念要不断提升。既然是试点,其实也是“试错”,要在更正错误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中不断提升。要通过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”,在社会治理、分配制度、协商民主中创造出更多的经验,并在更多的地方不断推广。
总结经验
厦门可当创新社会治理的样本城市
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、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助理秘书长方莉表示,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”以“共治”为思路,时间短、变化大,总结及时。厦门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上付出了很多,特别是在社区治理上取得很大的成效。
致公党中央常委、北京市委主委,北京市政协副主席,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文虎认为,厦门在“创新社会治理体系”中率先走出了一条道路,体现了厦门市委、市政府求真务实的作风。
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认为,下一步,厦门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好的想法,再加以提炼,形成可复制的好机制,并加以推广,希望厦门能建成中国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样本城市。
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薄贵利教授指出,“共同缔造”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百姓负责的责任意识,希望能不断拓展“共同缔造”的空间和领域。厦门要注重“招才引智”,不断引进高端机构,让厦门发展速度更加快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