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里区工商局掀起学习商事登记条例热潮
商事登记制度实施后,湖里区工商局掀起学习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热潮,局领导也利用局长办公会开展学习活动。
在1月7日的局长办公会上,施耀军副局长以一份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范本,为大家直观而详尽地介绍了商事主体登记事项、备案事项、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内容,将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提炼归纳出五大关键点,为大家明确概念、理清思路。在认真听取了施副局长的讲解后,参会领导纷纷提出疑问,对疑难事项展开热烈讨论,通过钻研探讨,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。罗辉明局长就此次学习及讨论情况进行总结讲评,提出四点要求:
一是要转变观念。全局人员都要撇弃工商部门是“管家婆”的旧观念。商事登记制度实行先照后证,要树立“谁审批、谁监管、谁负责”的观念。二是要转变职能。商事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宽进严管。工商部门要改变以前的巡查机制,厘清自己职责,理顺监管体系,把工作重心调整到事后的“严管”上来,提高监管效能,确保“放而不乱”。三是要加强宣传。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宣传商事登记制度,做好普法工作,让社会全面而准确地了解商事登记制度及其内涵。四是要增进沟通。这次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部门众多,特别是改革后一些监管职能发生了变化,需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、协调、解释工作,确保我们的工作不缺位,也不越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