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3月20日召开的第1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第2次省长办公会议上,苏树林省长对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予以肯定: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速度快、力度大、成效好。要加大推进力度,后续监管要跟上,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研究,并要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和台湾地区的监管办法”。3月10日,郑晓松副省长对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作出批示: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下放和放开审批权限、降低门槛,而且要研究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,这对政府部门是一个新课题。请省工商局及有关部门注意总结试点经验,解决出现问题,并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,真正做到放而不乱,管而不死,既方便企业又能保持市场有序,产业安全”。
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:
一、公司增长明显。3月1日至22日,全省新注册登记内资公司7104户、注册资本2879444.28万元,分别同比增长99.44%、79.06%,新增内资公司行业分布前三位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、制造业。新注册登记外资公司47户、注册资本99861.9万元,分别同比增长42.42%、678.79%,新增外资公司行业分布前三位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、制造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。
二、准入服务效能提高。全省各地积极精简审批事项,简化审批流程,工商登记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。平潭管委会、厦门、泉州、漳州市政府实行“先照后证”,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压减。
三、强化了监管。省政府常务会议3月20日研究通过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》和《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》。厦门制订《厦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》,为落实《方案》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加强后续监管提供了配套保障。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已于1月21日开通,制订平台管理规则,平台日均访问量从开通时近500人次增至近期1万多人次,已有近20万人次查询,对市场主体的社会监督成效初显。厦门3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,取消年检节约出一大笔社会成本。福州开始试行市场主体抽查制监管模式,平潭、漳州、泉州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,建立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,探索后续监管,明确各许可监管部门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