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3〕27号)要求,我市被列入2013年省淘汰计划的同安新银凤纸业工贸有限公司(产能1.7万吨/年)、同安兴星纸品有限公司(产能2.1万吨/年)等两家企业,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,并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验收合格,合计淘汰造纸产能3.8万吨,现予以公告。
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3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