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
深圳钻艺世界珠宝有限公司:
我局依法对你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予以立案调查,你公司为了扩大知名度、吸引消费者到举办的展销会购买钻石产品、提高销售量而在海峡导报上刊登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,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三十七条和《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》第六条之规定,经研究,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发布、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公开更正消除影响,并处广告费用3倍即人民币9.9万元罚款。现根据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七条第(三)项规定,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厦工商处[2013]196号)公告送达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附:厦工商处[2013]196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
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一三年十二月九日